为持续净化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科技处在沈海高速瓦房店至李官路段双向增加了区间测速系统,全长37公里,限速值小型车120公里/小时,大型车100公里/小时。即日起,该路段新增设的区间测速系统正式启用。

  测速路段此前多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据市交警支队科技处处长侯文宇介绍,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全面展开“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沈海高速公路瓦房店至李官区间路径较长,弯路较多,加上气候多变等因素,近年来该路段多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车辆超速行驶。由于现有的电子警察超速抓拍装置为定点式安装,位置固定、监控范围有限,很多驾驶人熟知测速点的位置或者使用“电子狗”等提前规避固定测速,甚至会在测速点前突然刹车降低车速,而紧急刹车在高速公路上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为此,交警部门借鉴本市已有区间测速的成功经验,利用其管控范围大、测速精度高等优点,经过详细调研后决定在沈海高速瓦房店至李官双向设置区间测速装置。

  驾小型车超速50% 一次记满12分

  驾驶人在限速区间内可以借助通行时间大致判断自己是否超速。如果驾驶人开车通过了长20公里的区间限速路段,该段路小型车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那么要保证车辆没有超速行驶,则最少需要10分钟。若用时少于10分钟,那么车辆肯定是超速行驶,将根据超速多少被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严格按照高速公路限速提示标志控制车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将被记满12分。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