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本溪市政协委员 宋斌(社会法治界别)

  我是本溪市政协委员宋斌,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我多年的履职生涯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通过一件提案推动一项司法制度创新,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我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许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因对许多法规政策把握不准,导致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类似问题,企业生产就会面临困境,有的甚至因为难以维系而倒闭。而在处理这类情况时,执法部门缺乏“适当宽容”的依据,面临支持企业发展与责任追究之间的矛盾和压力。

  为此,我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本溪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法治治理,提升营商环境,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的提案,建议制定具体的容错机制或商议机制,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由第三方进行社会监督。这样既能保护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又能保证法制的公平正义。

  这一提案被列为本年度本溪市政协重点促办提案,由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提案引起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与我沟通情况,分析问题,认真采纳提案中的建议。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对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进行严格区分,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工商管理、税收、城市建设等有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问题。对社会管理、重大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结合提案建议,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实施《本溪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常态化工作方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联合制定《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实施细则》。据了解,这项工作目前仅在大连和本溪进行试点,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具体制度出台后,在类似案件办理中,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到企业细致了解经营现状,经过综合研判后对企业开展合规考察,确定最终处理结果。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按新规定处理此类案件5件,另有2件正在考察中。

  对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实施对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意义重大,特别是对于培育壮大“新字号”更是意义深远。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本溪市政协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