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职责,需要各司其职、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通过多年来的扎实工作和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创新,沈阳市非煤矿山领域已连续10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日前,为进一步解决各部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各管一段、互不通气等问题,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构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明确职责分工,织密责任一张网。沈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市应急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气象局和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为压实责任,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其中:市应急局承担协调联动机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并承担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不予受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业权出让、登记、延续等申请事项,并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对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领取、发放、清退环节和爆破作业活动的监管,以及对爆破单位的监管和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沈阳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供电隐患排查治理及矿山用电安全检查,依法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指令的矿山停止供电,并对地方政府决定取缔关闭的矿山停止供电。为织密安全责任一张网,沈阳市组织6个成员单位建立监管矿山清单,逐个矿山明确监管责任人,并组织涉矿的5个地区督促13个乡镇(街道)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发挥22个村屯网格员作用,及时巡查、报告责任区域内4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变化情况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信息,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全覆盖。

  完善工作机制,拧成监管一股绳。市安委会办公室探索构建“1+3”制度模式,即构建1个协调联动机制,配套3项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实行许可执法信息和安全风险研判的每周互通会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实行每月调度;联合执法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整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资源,凝聚监管执法力量,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市安委会办公室已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次,信息互通和安全风险研判会商会议共11次,开展联合执法2次。联席会议和信息互通会议上,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判风险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分管领导进行讲评并提出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联动机制相关成员单位,到沈阳浑南矿业公司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各自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向受检单位进行集中反馈,并督促属地有关部门跟进监督。“通过机制运行,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点’串联成‘线’,通过执法力量的攥指成拳,实现了部门执法的‘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增强了监管合力和执法威慑力,有效提升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市应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注重上下联动,下好全市一盘棋。协调联动机制要取得实效,上下同频共振是关键。市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各涉矿地区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市安委会对相关区县政府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巡察的内容之一,推动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针对发现露天矿山未按批准设计形成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方式开采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人员专程前往现场核查,并共商对策、形成工作方案印发至涉矿地区政府,指导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同时,督促涉矿地区举一反三,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检查,又发现4家矿山存在同样问题,为此,督促属地县安委会对所涉矿山的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明确在相关隐患未完成整改之前限制其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