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观点不一

  ◆ 网友热议: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裤短裙算性骚扰?

  有网友说,一百年前,50厘米的裙子绝对算超短;但到了今天,50厘米的裙子真心不算短:

  其次,女生穿着清凉,跟性骚扰也沾不上边。

  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包括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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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它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性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1。身体接触;2。非身体接触(言语,动作,声音)。

  总而言之,任何以言语或肢体,做出有关“性的函意”或“性的诉求”或性的行为,使得对象(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虑、恐惧、困扰、担心等情况,均属性骚扰。

  综合以上来看,多数网友认为,穿着短裤、短裙、吊带的女性并没有构成“性骚扰”。所以崔同学的言论并不恰当。

  事件发酵后,投诉的崔同学删掉了性骚扰,但依然希望把衣着不当管起来。

  其实,对图书馆内女生穿着清凉的投诉,这不是第一次。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的一张意见表热传。一名男生投诉称,“图书馆某些女生过于暴露的着装,严重影响了我等的学习心情”,而处理意见则是简单的两个字“淡定”二字。

  虽然“淡定”二字是学生的恶搞,但比湖南农大图书馆的回复高明得多。

  ◆ 还有网友表示:没必要动辄把这类规定上升到尊重男权

  虽然湖南农业大学迅速撤回了规定,但依然遭到了网友的炮轰。很多人认为,图书馆新规支持这个男生,是在歧视和物化女性。

  其实,也没必要对新规如此上纲上线,如果细看图书馆的新规就会发现,除了“不超过50公分的短裙短裤”很扎眼之外,不让穿背心、吊带裙、拖鞋这类要求,目的是希望学生衣着不邋遢,不过于暴露,且不是只针对女生,很难说就是对女生的歧视。

  撤销的入馆须知

  实际上,在欧美国家,不少中学对女生的着装也是要求严格。如有的学校规定女生不能穿紧身衣,裙子必须过膝等,有的美国私立学校更夸张——男生必须穿西装打领带或领结,女生必须穿着从外部能辨别出的两层衣服,上身不能露锁骨、肩、背,下身着装必须过膝,不能穿牛仔……

  虽然有人认为这类规定是在暗示女生的穿着要为男生分心负责,是对女性的物化和歧视,但也有人支持这类规定,他们认为这些规则延续了很多年,没什么大问题;每个人都要遵守特定的规则,不能因为孩子不喜欢就不遵守。

  一些学校则认为,着装要求是一种文化规范,能帮助学生形成身份认同,减轻来自同伴的压力,更专注于学习,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不是为了区别对待男生和女生,而是为了帮他们体面生活。”

  每个不同场合都有相对应的穿衣礼仪,图书馆是用来看书学习的,图书馆的守则确实应当遵守。在维护规则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矫枉过正,毕竟,时代在发展,让每一个人获得应有的尊重,也是国家、社会、每个人都在努力做的事。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