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治电动车违法:发朋友圈“自曝”可免罚款

  官方微博回应称,仅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集满20个赞后再处以警告处罚

一名当事人自曝违法行为。图/达州交警一大队微博一名当事人自曝违法行为。图/达州交警一大队微博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近日,四川达州交警出“奇招”治理电动车违法行为引发不少关注。从4月16日起,达州交警一大队在查获电动车轻微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可以选择发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呼吁大家引以为戒,集满20个赞后再由交警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处罚。

  电动车难管出“奇招”

  达州交警一大队官方微博发布的图片显示,一名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在朋友圈中发布的信息为:由于我驾驶电瓶车在广电路口逆向行驶被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经过民警的细心教导,我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要以为电瓶车就可以犯错,现在电瓶车也被规范管理!

  这条朋友圈下,有近30人点赞并有多人回复。

  针对集赞“免”处罚的具体细节,达州交警一大队昨天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违法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罚款处罚和集赞“免”处罚两种方式。

  昨天下午,达州交警一大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之所以出此“奇招”,是因为达州主城区非机动车驾驶乱象普遍,电动车管理难,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违法成本较低,“光靠口头教育达不到好的效果,平常朋友圈集赞大家都比较感兴趣,通过这种方式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朋友劝告,更能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