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

  而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的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并没有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一样的加班费待遇。但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当日上班和不上班工资待遇相同,可能会有部分员工有工作需要却拒绝或借故不上班,出于公平合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考虑,实践中大多企业一般会自主规定对当日上班的员工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律师:胡锐利,隆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法咨询热线解答人、天津市高企协人力资源专委会副秘书长兼特约讲师、中国法学会会员

  除了半天假,职场女性还有这些专属权益!

  1公平就业 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

  多地产假延长 最多可休一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2017年,西藏通过政府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延长产假时间至一年,这也是全国各省份中最长的产假。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