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经学校自查申报、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拟推荐全省408所学校为2016年度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其中沈阳有119家学校上榜,公示期为一周时间。

  据了解,这119所沈阳学校包括: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珠江五校、岐山一校、辽宁省实验学校、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幼儿园、东北育才学校(南一马路校区)、虹桥中学等。

  食药监局在全省学校严格产品溯源,逐步推进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指导学校食堂对米、面、油、蛋、肉类等大宗商品定点采购,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试点运行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从而达到对食品餐饮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预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