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方称愿按“行规”赔付

  报警电话是店方拨打的。涉事理发店负责人称,“不断地吵吵闹闹,赶走我们的客人”,于是报警,以期在警局内协调解决问题。

  警方调解中,吴施主张店方应赔付10万元,而店方坚持最高数额为3000元。“10万元我们无法接受,不然理发店生意都不要做了。”负责人11日下午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说,吴施就医过程中,产生的车马费、医疗费共计3500元,店方已经当场支付,而3000元的赔偿,是根据搜索以往别的发型屋类似事件时,得出的数字,属于行业前例。

  “10万这个数字是律师计算过的,不是我自己乱报的。”吴施也表示,其中包含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接下来的医疗费用等。她从医院处了解到,疤痕需要特定的美容手术才可掩盖,一次手术费在2万左右,且每隔一两年就要再做一次,否则会失效。

  而针对视频中,说“割耳正常”的人,负责人表示,是发型屋的另一名发型师,并不是投资人。

  律师建议消费者增强“举证意识”

  4月8日,双方在桂园派出所做了笔录,先后离开,由于双方主张的金额差异太大,协调失败。

  随后两天,在吴施陪同下,深圳电视台两档栏目先后前往涉事理发店采访,但都遭到了店方的拒绝,两次采访中,店方以干扰正常营业为由报警。“警方到了后做了调解,也劝(吴施)他们说维权可以,但不能干扰营业。”负责人称。

  值得一提的是,涉事理发店与肇事发型师从未签订任何协议,吴施质疑,店内发型师存在资质问题,对此,负责人称会尽快与相关人员补齐合同等手续。

  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朱春立告诉晶报记者,在此事件中,理发馆和发型师责任很明确,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相关司法解释,应赔付吴施损失,但精神损失费一项,必须要有伤残证明,目前来看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朱春立表示,消费者要加强证据意识,如受伤证据,建议事发时优先考虑报警,由警方出警纪录和笔录等作证;此外,相关损失与事件的因果关系,数额等,都需要有明确的证据。

  “一般来说,遭遇此类事件的消费者举证意识不强,就为随后的维权难埋下了伏笔。”朱春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