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房偷录音 名校生敲诈百万

  被告人经济来源靠妻子一审法院判其有期徒刑7年

  名校研究生张某在公交车上搭讪到一女子,二人在宾馆开房时,张某偷偷录下发生关系的音频,并以此要挟敲诈女子100万元。因不忍张某多次威胁,女子最终报警。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性爱录音敲诈未遂

  张某现年33岁,已婚,原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2日,张某在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友谊宾馆等地,以公布与张女士的性爱录音相威胁,向张女士勒索1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

  庭审中,张某并不认罪,他对起诉书的指控提出异议。“是她对我的态度前后反差特别大,我一怒之下才用录音威胁她说要借钱。”张某辩称,他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罪,只构成强迫交易罪。而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是在向被害人借款,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公交车上搭讪相识

  据张某向警方供述称,2013年9月中旬,他在公交车上看见一个有气质的女子,就主动搭讪并留了联系方式,后给对方发过一些暧昧短信,不过一直没得到回应。但一个月后,女子通过手机号加了张某微信,“那天她说心情不好,想和我见面,一见面我俩就抱在了一起,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张某说,之后二人吃了十几次饭。

  同年11月24日,二人来到友谊宾馆。在张女士洗澡的过程中,张某把iPad打开录音功能放在床头柜上,在二人发生关系时不仅录了音,还诱引女方喊出了名字。

  被害人张女士作证称,她当时也注意到张某的iPad放在床头柜上,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但没多想,“后来他就不像以前那样对我说一些关心和暧昧的话了,只是反复说有个项目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