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女主播借淫秽视频玩炒作

  面对审讯,林某某、李某和王某等三人对自己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待,得知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直播可以赚不少钱后,她们便萌生了先通过直播淫秽视频把自己炒红,然后再利用“网红”的身份和“知名度”,来牟取暴利的想法。据她们交待,三个人当中,林某某负责组建数个临时QQ群和进行色情表演,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供群成员下载观看;李某在担任临时QQ群的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粉丝”的付款情况并帮助林某某录制淫秽色情视频;王某则进行群成员招募。

  “粉丝”们付款加入林某某组建的临时QQ群后,并不像普通QQ群一样,与“雪梨枪”等几位女主播对话,群成员之间也互不聊天,只是按照群通知的时间上线观看“雪梨枪”淫秽直播表演,下载观看“雪梨枪”等人上传到共享文件中淫秽、不雅视频。

  短短一两个月时间内,三个95后女主播便通过数个临时QQ群,共招募了粉丝1300余人次,收取红包10万余元。这些钱均被她们用于了日常开销、购买奢侈品和旅行消费。

  讲述:贪慕虚荣三95后女孩触法网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涉案的三个来自德阳中江的95后女孩,其家境都不算差,其中林某某家里条件还较为不错,父母有正当工作。但因为贪慕虚荣追求享乐,她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林某某交待,大学毕业后她在成都找了一份售货员的工作,但觉得太累又不挣钱,没干多久就辞职了。后来,跟着别人做起了微商,但收益很一般。2015年底前后,林某某开始以“雪梨枪”的网名,“专心致志”地做起了网络平台的女主播。

  为炒作自己吸引“粉丝”,林某某在多个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时,常常不断使用挑逗性的肢体动作和语言,对观看直播的网民进行诱惑和暗示。为了更快地聚集“人气”使自己成为“网红”,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今年2月的一天,她伙同另外2男1女,在成都市区一处出租屋里录制了“成都4P”淫秽视频。

  据林某某交待,当天她先是利用手机直播平台对他们4人的淫秽表演进行直播,但很快被直播平台监控人员发现并封号。随后,他们便改用手机继续进行录制,并分别将其上传至临时QQ群、网盘等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