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恐吓信中,小偷口气十分嚣张,自称拿了一盆花没什么了不起,接下来要采取两个措施进行报复:一是“叫你家玻璃全打碎”,二是威胁张小姐“家人要小心,被打和受伤是必须的”。

  在信的末尾,小偷称他的报复行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并分析了双方处境优劣,“我在暗(处)你在明处,你可要小心了。”

  收到恐吓信后,张小姐向物业反映,打算通过监控找到小偷线索。可小区物业推三阻四,始终没有结果。目前,张小姐已向当地警方报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民警提醒,小偷的恐吓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何书东 本报记者 金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