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哪些情形,可以离婚?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例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飞扬/文 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