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5日,时任达州渠县宣传部副部长的杨某被一名男子用砖块砸伤脑部,经抢救无效离世。

  2014年11月24日,这起命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贾某在潜逃17年后在达州市通川区被捕。目前此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成都商报记者从渠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命案起因源于贾某在校读书时,因不遵守校规被校方劝退,因而记恨时任该校政教处主任的杨某。1997年3月5日,他在街头偶然看到了杨某,冲动之下行凶,随后逃逸。

  被捕时,贾某已改换身份,与一名小学教师结婚,并育有一个3岁女儿。

  早年被学校劝退 砸死老师潜逃

  渠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卷宗显示,1994年时,贾某在渠县中学念高三,因违反校规被学校劝退,他因此错过高考,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将这一切都记在了时任学校政教处主任的杨某头上。1997年3月5日,此时杨某已是渠县宣传部副部长,当天他和同事到渠县涌兴镇联系扶贫工作,贾某偶然看到了他。曾经的过节在贾某心头浮现,随后行凶。 “案发时间接近中午,他在渠县车站的坝子里,用砖头砸了杨某的右后脑部,随后逃离。”办案检察员谭营辉介绍。。

  行凶后,贾某逃离现场,随后踏上了漫漫逃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