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露面 孩子落户难

  谁也没想到,时隔一年,2006年7月份,小于再次不辞而别。

  “儿子,当你看到这个的时候,可能作为父母的我们不在你身边,说实话我们不配做你的父母……要好好听他们(王梅夫妇)的话……他们真的很疼你……”这一次,小于留下了一页信,写了大半张纸,末尾,两人各自写下了名字。从签名的笔迹看,整封信更像是小周写的。

  “这封信早就写好了,落款时间是2004年。”王梅以为与上次一样,小于还会回来,直到几年以后,随着时间推移,她才逐渐意识到对方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

  2007年8月份,王梅无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那份被她保存至今的报案证明写道,孩子是被她“在自己家中”捡拾。除此之外,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一直搁置。

  又过了两年,2009年9月份左右,她辗转联系到小于在长清的父母。“孩子的姥爷根本就不承认这个孩子,还说女儿已经两三年没回家了,根本联系不到。”在王梅的回忆中,孩子姥爷一直说“真丢人”。

  这几年,王梅跑遍了派出所、民政局、福利院等跟落户与收养相关的职能部门,但宁宁不是弃儿,知道确切的生身父母,无法落户到王梅家中,更不能办理收养。派出所该工作人员称,宁宁的户口只能落在父母一方,即便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宁宁也应首先被送往福利院。

  如今,宁宁已经11岁了,再过一年将小学毕业。孩子没有户口,这个难题已经困扰了王梅5年之久。(文中所有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并图/《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