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目的>>

  以偷看消防灭火为乐趣

  康某称,作案是为了满足其放火后窥视消防员灭火取乐的心理,于是他捡来打火机、废旧塑料袋,在碑林区先后点燃14辆汽车,2辆三轮车和5辆电动自行车,造成部分车辆严重烧毁,部分车辆局部受损。

  据公安碑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雷力介绍,康某多选择在晚上作案,并且作案地点一般都在背街小巷。针对的车辆大多都是车门能打开的面包车,然后点燃驾驶室从内部燃烧,以至于有4辆汽车被烧得只剩下车框架。他点燃车辆后,都会跑到不远处等待消防灭火,由于康某为流浪人员,所以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他。

  ■罪名解读

  放火罪属重罪 最高可判死

  放火罪与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最常见、最具危险性犯罪手段之一。所谓“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仓库、住宅、森林、农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为车主理赔后可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索赔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首钢云表示,在纵火案中受到损失的车主如果购买相关险种,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为车主理赔后,可通过司法途径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索赔。至于纵火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需要司法机关来界定。

  据某知名公司汽车保险的业务人员表示,如果受损车辆上了保险,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上的车值减去车损进行理赔,一般情况下车损每年按车值的7%计算。例如,一辆10万元的车辆使用了两年时间,如果被点燃需要理赔,它的车损就是14000元,理赔金额就是8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