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能马上办的坚决不让群众多等待,能网上办的坚决不让群众网下跑,能就近办的坚决不让群众多跑腿,能一网清的坚决不让群众多网找,能一证通的坚决不让群众多证明,能一次跑的坚决不让群众反复跑,能一厅结的坚决不让群众多头跑。

  9月17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工作部署会上提出,今年10月底前,实现省级公安机关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市县级公安机关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年底前,50%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在全省公安机关实施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网清、一证通、一次跑、一厅结”为内容的“三办”“四个一”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为全面深化公安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逐一梳理论证审批服务事项的实施层级和管理权限,取消不必要的许可、核准、备案,列出“三办”“四个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公之于众,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要素全面统一;将流程标准及时全面公开,实现在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和导办服务;注重打破警种、地域界限,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权力下放到基层、下放到窗口,并进行充分授权;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不再开具证明的情形、标准、要求,统一发布证明样式,规范证明开具流程,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涉民收费检查,强化对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制约,坚决制止对已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项目仍然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提供服务、捆绑收费行为。

  2018年底前,市、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使群众和企业只进一个办事大厅即能办结全部事项,实现审批服务“一厅结”。在此基础上,扩大“一窗”受理事项范围,促进企业、群众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2018年底前,50%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2019年底前,达到70%以上。围绕变多个主体审批为一个主体审批,严格落实“一枚公章管到底”,促进审批服务窗口的承办事项,由物理集中向化合集成转变。

  同时,探索增设公安审批服务自助终端。对于业务量大、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通过在窗口网点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设备或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将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屯)、基层派出所、车管所、重点产业园区警务综合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等,实现公安审批服务“就近办”。积极推广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商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身份证自助照相机、港澳自助签注机、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等设备,方便自助办理。

  此外,辽宁省公安厅还将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拓展线上审批服务渠道,实现多业务网上一口受理、集中办理。2018年10月底前,实现省级公安机关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市县级公安机关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分别不低于90%和80%,切实达到网上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贯通,全天候受理申请、回复咨询的标准,并延伸在线缴费支付、邮政快递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