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辽宁阜新辽金时期古文化遗址被盗案有了结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院近日认定以武闯为首的5名团伙人员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审判处武闯、韩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另4人也均判处缓刑,并各处罚金。

  2015年11月21日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民武闯与同乡韩栋、兰某来到国华乡娘娘庙村一山坡地内,用金属探测仪、铁锹等工具挖掘出古代铁铡刀一把。次日,武闯、韩栋、齐某、田某再次来到该山坡地,正在盗挖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现。武闯等5人先后落网。

  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被盗掘地点为受国家保护的辽金时期古文化遗址,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武闯团伙的盗掘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有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闯、韩栋、兰某、齐某、田某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均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其中武闯、韩栋为主犯,兰某、齐某、田某系从犯。为此,判处武闯、韩栋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兰某、齐某、田某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