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废弃农膜回收率已达到85.97%,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废弃农膜全回收,地膜残留量零增长。

  不合格或使用过后处理不当的农膜,极易造成“白色污染”。为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我省对农膜治理专门进行了部署,包括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降解地膜示范推广等。明确要从源头入手,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强化销售市场监管、推动地膜合理使用、强化地膜回收秩序,构建起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体系。

  今后,我省将持续推动废旧农膜依法依规全程治理。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探索建立举报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生产者源头管理,依法查处不达标产品。要求各地大力推广农膜回收典型模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农膜使用总量。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科研院所,组织建立农膜污染防治技术团队,制定区域农膜污染综合性解决方案,推广适期揭膜等技术,提高农膜使用效率。(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