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送来的药,都是我平时舍不得买的贵药啊,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感谢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实事、办好事,感谢党和国家一直记着我们这些当过兵的人!”10月20日,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66岁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鲁英德,向前来送医送药的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庄重地敬了一个军礼。今年以来,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为100名优抚对象送医送药,药品价值近7万元。

  联手医疗机构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是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优抚工作的诸多举措之一。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政策要求,该局多措并举,深入贯彻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诸多影响,稳妥扎实做好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100%覆盖,在优抚政策落实、提高标准上下足功夫

  沈阳市现有各类优抚对象2.7万余人,如何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优抚政策落实落地,保障优抚对象正当权益不受损害,是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今年优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标准,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今年8月份开始,再一次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沈阳市连续第16年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大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达到10%,如,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补助由2016年的21030元提高到2020年的30780元。今年以来,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联合沈阳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对患精神病被评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的通知》《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患精神病被评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会同财政、征兵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征集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后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各项标准落实到位。

  为确保政策落地开花,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优抚对象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政策覆盖面达到100%。

  突出荣誉感,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优待”

  加强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是“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保障。据了解,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联合1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5类人员在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的优待内容,搭建起沈阳市优待抚恤工作和优抚对象荣誉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

  实现优抚对象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是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优抚对象看病就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举措。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会同沈阳市医保局积极研究优抚对象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今年市医保局在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设立了参保账号,部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实现了统一参保。在此基础上,还将力争把部分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纳入到市医保局医疗结算平台,并逐步实现全部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

  体现归属感,做有温度的优抚工作

  军人身许国,全民尊其家。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18年年底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通过开展信息采集,集中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等工作,为广大服务对象营造归属感,精心组织、指导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截至目前沈阳市信息采集总量达30.28万条,已为26.6万个退役军人家庭悬挂了光荣牌。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举全局之力,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帮扶解困。深入开展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工作,建立起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着力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际问题。春节、八一期间,全市共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4600余人,发放节日慰问金350余万元;为4718名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两节救助资金共计283.08万元;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人150人,发放慰问金17.3万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保证优抚对象的“菜篮子”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密切协同,积极配合,及时足额完成全市困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已为近2.7万名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累计77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