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尹玉砖在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9月1日起,沈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工作。

  沈阳市是东北地区第一个婚姻登记跨区办理试点城市。

  “通办”范围

  1。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居民,可以选择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可跨区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

  以下情况,不“通办”

  1。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2。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仍由沈阳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统一办理。

  预约,很重要

  1。市民可以通过沈阳市民政局官网、沈阳民政公众微信号、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网上预约。

  2。网上预约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拨打拟前往的婚姻登记处咨询服务电话进行电话预约。

  3。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不预约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