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沈阳一大堆好单位又要招人!

  赶紧忙乎起来吧!

  一些工作明天就要截止了!

   先来看看都哪些单位招人? 

  沈阳市浑南区招聘

  政府雇员及派遣制人员135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浑南区宣传部、信访局、征收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等部门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5名、派遣制人员90名,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没有行政执法权限。详情如下:

  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派遣制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作风扎实,任劳任怨。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政府雇员要求学历为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派遣制人员要求学历为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以本次发布的《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三、工资待遇:

  政府雇员按照《浑南区雇员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派遣制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2940元/月(即实发工资22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具体报名方式、材料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可登陆辽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浑南新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报名材料: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并自行打印纸质版报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具体报名方式、材料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可登陆辽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咨询电话

  024-23910898 

  国家电网辽宁省电力招聘

  2019年高校300名应届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岗位

  说明:1。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

  2。上述招聘需求信息不含校园招聘计划,参加校园招聘的毕业生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3。电工类境外留学生须参加本次报名考试,待计划核准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4。第一批招聘对象为电工类专业本科二批次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其他的毕业生可关注第二批招聘公告公布的需求信息,详情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5。应聘毕业生须注意:在提交报名前,务必向报考意向单位咨询本人所学专业、学历、院校是否符合该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因本人不符合该单位招聘条件仍然报考该单位、导致资格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应届电工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2。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符合继电保护、油务试验、电力登高作业等特殊岗位需求;无传染病、色盲、色弱、高度近视、常见慢性病、双耳听力障碍、严重心血管疾病等症状。

  3。大学本科生应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水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三级及以上水平;国外留学生应具备同等级水平。

  4。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

  6。优先条件:按照“主干专业优先、紧缺急需专业优先、重点院校优先、高层次人才优先、艰苦困难地区单位优先”的原则,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申请工作时,第一志愿选择辽宁公司的毕业生,选择艰苦偏远地区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取得相应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岗位胜任能力,外语水平好。

  三、招聘安排

  (一)招聘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应聘毕业生提前做好报名工作。

  (二)应聘毕业生报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zhaopin.sgcc.com.cn),是公司招聘信息发布、应聘报名的唯一渠道,任何应聘毕业生必须通过招聘平台报名,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招聘职位详细信息,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应聘毕业生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有权取消应聘者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组织校园招聘(符合校园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本批次报名)

  1。面向符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校园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

  2。原电力部属院校电工类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园招聘,报考沈阳和大连供电公司的必须参加国网公司统一考试;报考其他供电公司的,根据各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须参加国网公司统一考试,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四)现场资格审查

  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笔试前1~2周,以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应聘毕业生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平台,点击确认或者放弃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毕业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凡因上传相关材料不全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恕不另行通知。

  (五)组织招聘考试

  1。考试内容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统一由国家电网公司出题和阅卷,面试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咨询机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笔试时间

  公司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要求统一组织第一批笔试考试(机考)。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9日,笔试最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沈阳苏家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协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岗位100名;文秘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3、协助执法岗位人员要求:苏家屯区户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年龄20—30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生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文秘岗位人员要求:苏家屯区户口,年龄20—30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生人),具有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数字媒体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通知公告栏中 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的更新,并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

  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区政府路西)。

  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本人持《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考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满分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

  (四)考察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实发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9821237

  区人社局:89812813

  沈阳浑南区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7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设置:沈阳浑南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入编后,再由浑南区医院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按照市卫计委下达的全科医生特岗招聘名额,全区招聘全科医生特岗数量共计7人。

  三、报考条件

  1。无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在其执业期间无责任性医疗事故(记录)。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

  6。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1日(早9:00-晚4:00)。

  2。方式及地点: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沈阳市浑南区卫计局(浑南区世纪路13号,区政府办公楼1号楼6楼西侧),咨询电话:024-2423712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携带: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及2份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2份。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师专业内容(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三)资格审查

  需要携带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各类材料,具体要求将随笔试成绩一同公示。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有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聘人员岗位设置及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经区人社和卫计局履行相应程序后,派遣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浑南区医院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卫计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区卫计局和区人社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浑南区医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浑南区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浑南区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咨询电话

  024-24237120

  沈阳理工大学2018公开

  招聘5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年龄上限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者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50周岁。

  应聘者的年龄计算日期、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日期以报名起始之日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校园网(www.sylu.edu.cn)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p01@sylu.edu.cn,并在邮件标题处写明应聘者姓名+岗位号+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面试由学校用人处级单位组织进行,面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试讲、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考评、心理状况测评等,按岗位计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面试合格人员经校学术委员会综合评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www.syl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校园网(www.syl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电话

  024-24686160;024-24686161

  沈阳音乐学院2018

  招聘26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招聘条件中明确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sycm.com.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请应聘人员于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4)之“办事指南”栏,下载并填写《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本人电子版简历(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资历、学术成果等),将上述材料压缩并命名为“专业-姓名”发送至邮箱(syrsc02423892597@163.com),收到邮箱“回复”后即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日前须携带网上已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办公楼328室、324室)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的方为有效报名人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四)考核

  采取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即为应聘者总成绩。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4)公布。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4)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具有博士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正式聘用后,学院提供安家补助金税前20万元/人(含辽宁省及沈阳市人才支持资金)及3年期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院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

  五、咨询电话

  024-23843577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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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来源:综合整理于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络

  ▍图文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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