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沈阳市近日出台《沈阳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从生活、医疗、教育、安全等方面对困境儿童制定分类保障政策。

  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家庭、自身、监护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方面,规定对于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比例上浮救助标准;对于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医疗保障方面,全额资助低保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0—6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手术、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教育保障方面,实施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要建立学籍,统一管理。

  方案要求,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的督导力度,推动其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对于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