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按时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有着112年历史的钢铁龙头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下称东北特钢)再次构成实质性违约。这是东北特钢今年首次违约,也是2016年3月以来的第十次违约,涉及金额14亿元。前九次违约总金额达57.7亿元。

  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东北特钢未能在1月16日前兑付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下称13东特钢MTN1,债券代码:1382014)利息,发行期限5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1%。

  东北特钢是北方最大的特钢公司,总部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国资委为东北特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去年6月末,辽宁省国资委共持有东北特钢68.81%的股份。东北特钢由大连特钢、抚顺特钢、北满特钢重组而成,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钢、不锈钢长型材、工模具钢等高附加值的特殊钢,在汽车、工程机械以及军工领域有着广泛应用。

  东北特钢陷入债务困境由来已久。国开行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东北特钢资产总额527.26亿元,总负债达444.73亿元,资产负债率84.35%,公司面临较大流动性压力。近年来因为拖欠贷款,东北特钢已先后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银行已将东北特钢债项评级下调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