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1999年出生来计算,案发时晓琳(化名)不足16岁,是沈阳一所中学初一的学生,因涉嫌为一名男子介绍初一女生并从中牟利,被介绍女孩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晓琳涉嫌强奸犯罪,目前等待着法律的裁决。

  突然 妈妈眼中的好孩子被带走

  “你女儿被派出所带走了……”2014年10月的一天,河南来沈打工近20年的许秀琴(化名)突然接到了女儿老师的电话。电话里,老师描述,几名派出所民警将晓琳带走。等许秀琴来到派出所,得到的结果让她呆住了,“强奸罪?我女儿怎么能犯强奸罪? ”

  在许秀琴眼里,晓琳品学兼优,“从小学开始就是班长,学习也好,成绩都在前三名。到了初中,年级人多了,不过成绩也能排在七八名左右。 ”在老师的眼里,晓琳也是一个文静的孩子,从不惹事。晓琳也表示,案发前,父母、老师都不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还是一样正常上学。

  20年前,许秀琴两口子从河南老家来沈阳打工,这一呆就到了现在,这期间他们生了三个孩子,晓琳老二,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焦点 孩子出生日期存在争议

  “阳光、幽默、直率、乐观、执著、善良……”这是晓琳的QQ签名里,朋友们对她的印象标签。

  和众多同龄的女孩一样,晓琳喜欢游戏、喜欢电视剧;是手机控、起床困难户;正在减肥;热烈的迷恋着韩剧里的都教授……

  在一次与律师的会谈中,被刑事拘留的晓琳透露了案件过程。在校读初一的她,经过朋友小乐(化名)介绍,认识了男子杨某某,那时还是女孩的晓琳被要求发生性关系,并支付她数千元的费用,“一开始我也不同意,但好几个月他一直找我,2014年8月,我就和杨某某发生了关系。 ”晓琳说。

  对是否出于自愿,晓琳表示,“应该说是自愿的,整个过程没反抗,之后又维持了这种不正常关系。再后来我不愿意了,他就让我帮他介绍,我就介绍了一个女孩。 ”晓琳表示,她是通过QQ与女孩晓宇(化名)联系的,“她当时是同意的,2014年10月26日我带她去铁西区一个酒店见杨某某,后来晓宇不同意,她穿上衣服,我们就走了。其间,没有发生强迫她的事。但我知道她拿了2000元。 ”

  许秀琴两人在沈阳打些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维持生活,并不富裕。许秀琴自称,为了少交些超生罚款,晓琳出生找的接生婆。在上户口时,将1999年出生的晓琳改成了1997年。目前,晓琳涉案时是否已满16岁,也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