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州警方侦破了一起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青海某企业独立法人陆某和受贿人大连某企业经理刘某及副经理王某,先后被金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专案组刑事拘留。
今年夏季,有市民实名举报坐落在金州新区的大连某建筑公司装修工程部经理刘某和副经理王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金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采取公开调查和秘密侦查相结合,在青海省警方协助下,终于发现了刘某和王某的作案线索。原来,今年初,青海某个体建筑商陆某承揽了大连某建筑公司的内部装修工程。今年夏天,装修工程完工后,为了及时一次性结算装修工程款和虚报一些项目,青海建筑商便暗地里向负责结算装修工程款的大连某建筑公司所属装修工程部刘经理和王副经理分别行贿十万元。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刘某和王某各自反常地在短时间内筹款为陆某结算,引起了公司上层的警觉。金州警方在侦办刘某王某受贿案中,发现了青海个体建筑商陆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于是,专案组并案侦查,很快固定了受贿方和行贿方的作案证据。
大连的刘某和王某及青海的陆某到案后,面对如山的铁证,如实交代了各自的犯罪事实。然而,令专案组民警哭笑不得的是,三个人反复不解地询问民警:“我们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中,双方个人送点钱、接点钱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什么时候出了这个罪名。”
目前,刘某和王某及青海陆某已分别被金州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