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医院只给本院病人
签发“死亡证明”
就本案,记者咨询了户政部门。
“只要是正规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不一定是沈阳本地的,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等手续。”户政部门表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是不能给其他医院死亡的病人开具死亡证明的。”辽宁省12320卫生热线工作人员解答说。
那么,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是如何开具出这份“抢救无效”死亡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呢?
4月8日下午4时,记者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核实情况。
在医院,门卫要求记者先在一楼等待,其到楼上通报情况。
就在门卫上楼5分钟后,开具该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生忽然身着便装离开医院。
在等待了近20分钟后,记者辗转与该院院长取得了电话联系。“我在外面开会,无法接待你。”院长表示。
当记者表示电话沟通时,院长表示电话沟通不方便,之后又表示按照单位规定不能擅自接受采访。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