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 曾有抢劫前科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在一次抢劫后直接去了歌厅消费,还找了服务人员陪唱。
警方据此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刘某(男,24岁,沈阳市和平区人),曾于2009年同样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大学本科学历。父母离异,母亲在国外,父亲有前科,很少管他,他平常住在铁西区的奶奶家。
7月10日下午4时许,铁西警方在铁西区宁工街附近将刘某抓获。
刘某交代,2012年出狱后,曾在沈阳某网络公司当临时工,每个月工资1200元,后因手头缺钱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他尾随独行年轻女性,待其进入一楼缓步台,迅速从身后捂住对方嘴,不让对方转身,并通过言语胁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实施抢劫后立即逃窜。
从今年3月至6月,共作案8起,最少一次抢劫15元钱,最多一起抢劫800余元,总涉案金额2000余元。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