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谴责不应在市区养烈犬
一条幼小的生命因为遭遇疑似藏獒的烈性犬扑咬,而与家人永隔阴阳。这一噩耗在微博上一经发布,便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晚9时10分,当本报记者赶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带回孩子已经永别人世的噩耗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可怜!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无辜的消失了。可悲!此时大连众多媒体都发了这条新闻,可新闻只是新闻,几行字读过而已。可叹!数百网友跟贴惋惜,可见人心向善,职能部门何时能出面管一管。可恨!狗与主人都该死!”
对于已经发生的悲剧,有的网友认为,虽然孩子已经离开人世,但是关注扑咬孩子的狗,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网友认为悲剧发生后,应该关注追责,也关注事后的处理。
对于藏獒、高加索犬一类的大型烈性犬“肇事”,甚至伤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各地媒体对此曾有过多次报道。对于大型犬饲养,有哪些相关规定?
据之前采访中有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大型犬,尤其是烈性犬,在大连市内四区,旅顺地区的得胜街道、光荣街道、登峰街道都严禁饲养。
而对于大型犬伤人,《治安处罚法》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于大型犬对家养宠物造成的伤害,一般会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记者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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