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瘾君子”陈某叫上女朋友以及一个男性朋友,还花钱找了一个“小姐”共同在一家客舍内吸毒,在毒品刺激的兴奋状态中异性互相发生性关系。案发后,陈某被警方拘捕。本案为西岗区法院首例,在本市也极为罕见。
今年51岁的陈某是本市市民,曾因为犯罪被判刑两次。近年来陈某开始吸毒成为“瘾君子”。去年7月10日晚,陈某带着女朋友马某,还叫上了男性朋友朱某一起到西岗区一家客舍的房间内,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陈某还特意花钱叫了一位“小姐”过来。由陈某提供毒品,4人开始吸食,在毒品的刺激下,4人越来越兴奋,随后异性间发生性关系。
由于陈某是吸毒者,他购买毒品的情况被警方掌握住,次日,陈某因为购买毒品以及吸毒被警方查获,陈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警方在查处陈某买毒吸毒案时,还查明了陈某带着女朋友与其他两人聚众淫乱的犯罪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将追究刑事责任,陈某行政拘留日满后被警方拘捕。同时,参与聚众淫乱的另外一男两女被警方处以治安处罚。
西岗区法院认为,陈某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是首要分子,构成聚众淫乱罪。今年6月12日,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