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弟弟 哥哥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11月,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陈某的侄女提出了92万余元的经济索赔。
陈某称,母亲死后留下一套房产,他家里的经济状况不好,那个房子对他来说很重要。在陈某看来,弟弟一家经济状况比他们好很多,不仅工资收入高,也不缺房子,“我曾跟他说过好多次,但他总是千方百计不给我!”
陈某承认他在弟弟的酒杯中放了安眠药,但否认杀了弟弟。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持械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赔偿侄女4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