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双方协调,施工方给予3000元赔偿 昨天下午,市民阎先生开车路过位于沈河区天后宫路的“友好街加油站”。在加油站入口处,车身突然一沉,原来是掉沟里了。这里正在修路施工,有一个1米宽、半米深的坑。随后,沈阳晚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阎先生的车已在路人的帮助下从沟里拉出来。
白色的奥迪车,四个轮胎全部报废,油箱损坏,正不断地往外面流油。车已经无法开走了,只能找拖车公司把车拖走,阎先生说,我的车刚买不久还没上商业险,四个轮胎加上油箱维修得8000元,这钱弄不好就得自己掏。
路过此处的市民证实,这个地段没有警示标志。10分钟后,两名自称是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市政科下属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来到现场。
工作人员解释:以前这里放了很多警示标志,但是由于加油站汽车出入特别多,路墩子损坏得特别严重,这两天没有及时更换。经过协商,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支付了阎先生3000元的补偿金。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吴强 摄影记者 王伊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