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一年一度的妇女节又来了。

  早在妇女节前一个礼拜,各大消费网站就早已为这个节日做好了准备。但比起对妇女节的消费态度(因为任何节都当购物节来过早已是消费社会的惯例),更令我不明就里的是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女王”的字样。

  请原谅我略嫌吹毛求疵的咬文嚼字:女王,谁的女王?女王是有臣仆的,臣仆又是谁?双手奉上信用卡的男人们吗?还是无条件服从的丈夫或男友们?

  当然我知道,商业社会,一切说法为的都是讨好市场——也就是潜在消费者的心态。所以与其去责怪打出“女王”“女王价”的商家们,不如想想,他们讨好的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心态。

  从“面包加玫瑰”到MeToo——女权运动极简史

  为了今天这个节日,100多年前,为了争取权益,妇女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一个世纪以前,妇女们抗争的主题是争取劳工权益。大工业化的发展,让女性同男性一样,走上工作岗位——服装行业、纺织行业似乎成了那个年代女人们走上工作的标配。“面包加玫瑰”“和平和自由”成了那个年代妇女们抗争的主题。

  进入电气化时代,尤其是第三次工业革命以后,走上职场的新女性面临着新的困惑,比如,“同工不同酬”“性骚扰”等等。两性关系不平等成了新时期女性们抗争的根源。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去年以来席卷全球的“Me Too”运动——去年《纽约时报》曝光了好莱坞资深制作人哈维·温斯坦的性侵丑闻后,美国女演员艾莉莎·米兰诺在推特上发起了“Me Too”运动,鼓励所有被性骚扰或侵犯过的女性分享自己的经历。

  MeToo运动的怪圈

  这一运动将性骚扰这个隐秘的话题摊开在公众的面前,随后,像一阵旋风,愈演愈烈,席卷整个世界。

  这一运动无疑对维护个人权利的女性是极大的鼓舞:世界各地都有不少权利受到损害的女性获得不再沉默的勇气。

  在韩国,由一名女检察官揭发自己被性骚扰的经历引发的MeToo运动风潮已经持续一个多月,一场轰轰烈烈的反性骚扰运动从司法界拓展到社会各界。3月5日,被称为“文在寅接班人”的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被曝出曾4次性侵其随行秘书,引发轩然大波。6日凌晨,安熙正通过社交网络发布道歉声明,宣布辞去官职。

  MeToo运动的价值当然是毋庸置疑的,这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下,女性对于自身权利的抗争。

  然而,可惜的是,运动中的一部分发展到后来,终究未能免俗地走入某种怪圈。

  和一个非常女性主义的同事讨论MeToo运动,问她对这件事感到开心吗?她回答,根本无所谓。因为这样的女性主义运动在欧美已经上演过多次,每次都遵循相同的轨迹:一件事情成为导火索——迅速扩大——所有人感同身受,一时间成为社会话题,发起者摇旗呐喊,包括假想敌在内的对象人人自危——热度过去,一切结束。

  签协议才能约会:男人都是野兽吗?

  当然MeToo的意义毋庸否认。但该如何解释MeToo运动后期以来,欧美高校中逐渐出现不少年轻人,约会前要签署一份协议的现象呢?

  该协议的内容类似于这样:我(女方),自愿与某某(男方)于年月日约会,该日约会内容包括去蹦迪,但不包括去酒吧,我声明约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包括性关系在内的亲密行为,均在本人期待之中和允许之下。

  若不写协议,则男生宁愿不发出约会邀请。

  不要小看协议中“年月日”或“该日”一类的字眼,因为它们限制了约会时间。如果协议签署和约会时间在2月1日,那么协议到了2月2日就不管用了。也不要觉得“包括性关系在内的亲密行为”这类表述严谨得可笑,因为它们限制了行动范围。如果2月2日还想约会,或者如果协议里写的是“包括拥抱接吻在内的亲密行为”,而临到场上突然决定再进一步,那么对不起,只能“等一会,咱们再签一份协议”。

  在这样的模式下,一切在亲密关系里的那些自然而然的暗示和互动都是无效的。以协议来限制亲密关系的互动,隐含着这样的假定——大概男人都是野兽吧。

  伦敦大学伯贝克学院教授斯拉沃热·齐泽克最近在哲学沙龙网站发布文章《性,契约与风度》,谈到了他对于这场运动的看法。他认为,问题不在于“MeToo”运动走得太远,以至于都快变成大清洗,也不在于克制和谅解是必要的,而在于“MeToo”运动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这一运动在低估性互动之复杂性的时候,不仅模糊了举止下流和犯罪行为间的界限,还把极端的无形的心理伤害掩饰为礼貌和尊重。

  “女王”是至高的女权主义吗?

  近年来的“女权运动”,常常由一件涉及生活剖面的事情而起,演变成一种单方面怒气冲冲的情绪宣泄。

  而时下的风潮似乎有某种恶狠狠的怨妇模式:我们受到压迫够久——所以我们也要让别人尝尝“被压迫”的滋味。

  比如,某北欧国家曾经晒出过一张全女性内阁照片,于是被纷纷叫好:性别平等做得真好。但叫好的逻辑好像错了:好的并不是表面上的女人成为男人的统治者,而是内阁中的女性可以不需要有那么多顾忌,而且能够很好地胜任工作。

  它甚至反映在时尚领域:无数女人罔顾自己的先天条件,迷上了大红唇配冷峻线条的“女王范儿”,与之相配的,一定是对所有一切都不屑一顾的眼神。

  在性别平等思想发展迅速的今天,已经有很多人意识到:传统社会里认为的很多“天生如此”的“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并非先天所有,而更多是后天习得。但如果我们同意这样的观点,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同意“男人必须无条件让着我,因为我是女人”或者“我肯定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我是女人”或者“我天生比男人更好,因为我是女人”。因为所有这类表述的论据依然只有虚无缥缈的“天生”二字。

  而且,千万不要认为成为这样的“女王”是一件荣耀的事情。因为它明褒实贬,把女人说成一种无论是智力还是教养上,似乎都先天无法与男人相提并论的物种。

  如果我们所说的女性主义不是“女人——在男人之上”,而是“人:男人和女人”,如果我们反对“性别优势”成为某一类人最大的论点,而追求“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的状态,那么也许相较于宣言式的表述,我们更需要考量的是:哪些差异是先天决定的,哪些差异是历史发展造成的,哪些不平等是社会结构决定的。我们甚至需要考量:出于人的局限性,哪些现有的范式是只能阶段性调整的。无论如何,它不应该是夹枪带棒、不可一世的自嗨。

  所以,在今年的妇女节,我更关心的,不是谈论女性权利的某种“口号”,而是有多少女性勇于成为自由人。

  □周睿睿(德国汉堡大学社会与经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