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就要供暖了

  可最近,总有小伙伴在后台跟小编说

  有些供暖公司的电话打不通

  别慌,小编马上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刚刚

  2018-2019年度部分供热单位

  公开服务电话

  和

  2018-2019年度各区供热管理部门

  公开服务电话

  发布了

  以后有问题打这些电话

  肯定好使!

  2018-2019年度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公开服务电话

  2018-2019年度部分供热单位公开服务电话

  除了供暖电话之外

  下面这些供暖相关问题

  也有了官方说法

  1、我市职工采暖费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依据相关规定:我市职工采暖费报销控制面积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的通知》(沈房改发[1999]8号)规定执行。实际居住的建筑面积低于其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按实际居住的建筑面积报销采暖费;超出其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采暖费由职工个人承担。

  采用电、燃气等非集中供热方式采暖的用热户,所在单位可以将采暖费按其报销采暖费控制面积标准发给本人。

  2、如何交纳新建住宅建筑的采暖费?

  答:依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用热户应当依法履行交费义务。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

  3、居民住宅面积超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如何收取采暖费?

  答:依据沈房发[2015]90号文件《沈阳市房产局关于调整沈阳市供热价格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五项:超出房证登记面积的(增送阁楼、增送地下室、封闭露台等),其室内有采暖设施的收取采暖费;室内层高超出2.2米的按其实际使用面积收取全部采暖费,2.2米以下部分按其实际使用面积的 50% 收费。

  4、对于非住宅房屋超高部分的采暖费如何收缴?

  答:依据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非居民住宅建筑物室内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含0.3米,不足0.3米按0.3米计算),加收10%的采暖费;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热、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收幅度。

  5、用户有一处房产属于夫妻共用,夫妻双方都有明补采暖费,该房采暖费如何缴纳,按什么费用缴纳?

  答:已经享受采暖费明补的用户,在享受补贴面积内的采暖费应该按照明补的价格(即26元/建筑平方米)缴纳采暖费。

  6、用户本人有明补,但自家房产出租,在子女家居住,自家房产该按什么费用缴费

  答:已经享受明补的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无论其名下房产用于自己居住还是用于出租,都应该按照明补的价格(即26元/建筑平方米)缴纳其享受补贴面积内的采暖费。

  7、供热单位可以向用热户收取停供手续费、恢复供热等费用吗?

  答:不可以。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向用热户和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停供手续费、恢复供热费和停供期间的采暖费。

  8、陈欠采暖费如何缴纳?

  答:由于陈欠采暖费的欠费主体不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属于个人陈欠的采暖费,热用户应当及时补交采暖费,一次补交陈欠采暖费有困难的,热用户可与供热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分期补交采暖费。

  (2)对于破产企业职工,其企业破产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按照破产公告执行;

  (3)对于已经与单位脱离关系的用热户,其单位所欠的陈欠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来的欠费主体追缴;

  (4)对经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困难企业的职工,其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应作“挂账”处理。

  9、用热户申请暂停供热有何要求?

  答:依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既有建筑室内采暖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热户,可以申请暂停供热。申请暂停供热的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办理完成后,留存《暂停供热申请》用户联。已办理过暂停供热的用热户在不改变状态的前提下,无需每年重复办理。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两年)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10、低保户、特困户、困难企业职工等的采暖费补贴,跨年度以后还能办理吗?

  答:不能办理。依据沈房发[2007]187号文件《沈阳市供热保障金补贴办法》第四项(十七):每年采暖期的采暖补贴卡仅限于本采暖期使用,逾期不办理补贴手续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办理。

  11、享受采暖补贴的群体交费时,是否可以按照23.3元/平方米交费?

  答:依据沈房发[2015]90号文件《沈阳市房产局关于调整沈阳市供热价格相关政策的通知》第六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困难企业职工和其它“五方面人员”等享受政府采暖补贴仍按原政策执行。即:享受政府补贴的用户,在补贴面积限定之内需按照26元/平方米交费,超出限定的补贴面积部分可以按照23.3元/平方米交费。

  12、可以替家人或他人网上缴纳采暖费吗?

  答:完全可以。在网站上可以以卡号、地址、姓名、小区名称等方式查询,替他人缴纳;检索关注“供热圈”微信服务号、供热企业微信服务号、下载 APP 应用等方式之后,选择别名,添加新的用户即可为他人缴纳采暖费。

  13、足不出户可以缴纳采暖费需要开发票怎么办?

  答:“热付通”缴费平台目前支持缴费网点自取发票、送达发票、快递发票等多种模式。本平台及供热企业微信端有供热企业公布的取发票网点,可以选择自取;也可以支付快递费同城快递送达您手中;还可以选择热力公司人员开通的免费送达。

  14、已经享受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房屋所有人应该如何缴纳采暖费?

  答:按照沈证办发[2016]年104号《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方案》第三条六款之规定:采暖费补贴发放后,必须按照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缴纳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的采暖费,如弄虚作假、未按上述标准缴费的,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

  今年沈阳新闻综合频道新媒体

  将一直关注沈阳市居民供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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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点击图片填写情况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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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赵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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