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营口5月29日讯 据辽宁省营口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营口市委批准,营口市纪委监委对营口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营口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营口市资产经营公司原经理程忠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程忠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程忠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营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营口市委批准,给予程忠余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