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唐心萌)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赋予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133项。这将进一步增强辽宁自贸试验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自贸试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

  在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中,按职权类别统计,行政许可8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按赋权方式统计,下放90项,委托下放36项,转变管理方式由自贸试验区直接向省直有关部门申报7项;按赋权对象统计,沈阳片区123项,大连片区131项,营口片区13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