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安文元

  本报讯 3月6日,有市民向猎豹特勤大队反映,在中山区桃仙街的明秀嘉园附近,常有“响管”摩托车在深夜11时左右出没。该摩托车噪音极大,且摩托车驾驶人毫无节制,往往在经过时故意加油冲刺造成巨大声响,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的休息。曾有群众对其进行劝阻,该驾驶人置若罔闻,时常还对劝阻人员恶言相向,态度极为蛮横,造成极大民愤。

  接到警情后,猎豹特勤大队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3月6日当天下午,大队出动7名警力,对桃仙街周边进行了地毯式摸排。通过逐个路街走访、逐个停车场排查,详细询问周边百姓、商户等方式,初步掌握了摩托车驾驶人的体貌特征和出行习惯,并在凌晨3时成功于中山区桃仙街一所居民楼的地下车场内锁定了目标车辆的停放位置。为避免打扰周边居民休息,民警决定于次日开展抓捕行动。3月7日傍晚6时50分左右,“扰民”摩托车沿桃仙街由南向北骑行至某超市门前时,被特勤民警成功拦截。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未满18周岁,未取得驾驶资格,遂将其带回大队接受处理。

  询问过程中民警得知违法嫌疑人名叫张某某,2000年生是个“零零后”,初中毕业后就不再念书,现在没有正当职业。据张某某交代,其驾驶的越野摩托车,有正规手续,是其以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别人那购买的,目前尚未过户。由于平时酷爱摩托车,因此在明知自己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经常将车骑出去耍酷。被查当天,其准备去桃源街买鱼,于是载着朋友同行,没想到被民警抓到了。询问中张某某多次表示自己错了,不该不听劝告无证驾驶摩托车,还影响了别人休息。

  驾驶人张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应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处罚。因张某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特勤大队在与张某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今后猎豹特勤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车及大排量摩托车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因“飙车”、改装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噪音扰民”情况发生,为市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