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8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我市要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制度;到2035年城市主要健康指标大幅跃升,基本接近上海水平;到2050年全面建成东北区域医学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的健康城市。

  我市人均预期寿命80.82岁

  过去五年,市财政卫生支出由37.54亿元增加到59.75亿元,年均增长12.32%。卫生总费用增加到316.93亿元,占我市GDP的比重4.65 %。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下降到32.22 %。人口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80.82岁,婴儿死亡率2.49%,孕产妇死亡率7.87/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过去五年,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化办医格局逐步形成,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由25元提升到5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340元提高到550元。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势头更加强劲,妇幼健康服务更加全面,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7.11,执业(助理)医生数3.11名,注册护士数3.88名,分别比2012年增加17.4%、8.0%和19.1%,医护比从1.10提高到1.18。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探索实施区域医保总额付费。推进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覆盖,使医联体内患者有序转诊,每家三级医院下转患者同比增长50%以上。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鼓励民营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机构积极参与。

  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全市区域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省确定的目标范围以内,控制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进一步健全医保体系。加大大病保障力度,向可能导致灾难性支出的大病倾斜,将价格较高的40种医保乙类药品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在瓦房店开展医共体新农合总额付费试点,鼓励其他统筹区开展医共体总额付费。推进异地就医人员即时结算工作,解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问题。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加强公立医院药事管理,药占比控制在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新农合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80元

  实施重点民生工程。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推行实名制挂号,实现移动支付和检验结果自助打印、查询。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手术治疗,在享受医保和新农合待遇之外,每人最高救助标准1.5万元。为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为适龄儿童开展窝沟封闭和涂氟防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随国家标准调整。

  按照国家部署,实施2035年终结结核病和2030年消除丙型肝炎危害两大行动,着力防控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比例达到40%。

  深入落实“三个一批”行动措施,将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

  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馆比例达到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医师占比达到20%。构建覆盖我市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1个“治未病”中心,建立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平台。

  深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鼓励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建设,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范围,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推动实现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深入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100%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医养结合护理员培训基地,开展首批医养结合护理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