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2月5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表示,春节前夕,市民政局将为困难群众送上三笔“暖心钱”。

  ●为困难群众送上“过节钱”

  春节期间,沈阳市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市直福利单位救助对象,按照每户600元标准、城乡低保边缘户按照每户360元标准进行救助。目前已经安排救助资金5150余万元,预计全市将救助困难群众8.7万户,各区、县(市)及有关单位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到位。在全市统一标准基础上,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可以加大地区救助力度。

  ●为受灾群众送上“救助款”

  受灾群众发放冬春生活补助,春节前发放到位,保障康平地区遭受旱灾的413人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共拨款4万元。现资金已下拨到位,春节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灾民今冬明春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需要。

  ●为临时困难群众送上“应急钱”

  针对群众出现的突发性和临时性困难,需要急难救助的,民政局将安排专项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解决重病、意外事故、就学等群众急难问题。春节期间,全市将建立“主动发现、前置救助”机制,对突发性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托底线”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喜迎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