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徐娜、杜争华)12月13日,沈阳市农经委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释放“农业好声音”:党的十八大以来,沈阳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五年来,年均粮食产量350万吨以上,水稻、玉米平均亩产量分别为485公斤和448公斤,远超全国平均水平。蔬菜年均产量约350万吨,蔬菜品种更加丰富,蔬菜总体供应量充足。肉蛋奶总产量超过130万吨,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前列。水产品产量24万吨,产量、产值、养殖规模和养殖水平均居全省内陆城市首位。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五年来,高效特色农业面积保持在100万亩以上,现已形成花生、西瓜、甜瓜、葡萄、树莓、草莓、花卉、红干椒、杂粮和北虫草等10大种类。梁山西瓜、永乐葡萄、大民屯蔬菜,在全国已有一定名气。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逐年提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农村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五年来,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特色专业村、现代农业庄园、农家乐等新产业成效显著,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推动了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探索建立了产业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实施土壤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腐熟还田,法库县成为国家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卧龙湖生态保护开发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成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实测面积1051万亩,居全省首位。累计流转土地面积327.8万亩,流转比例达到39.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7980家,家庭农场1093家,百亩以上种粮大户达到了2139家。

  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五年来,全市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445元,增速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前三个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08元,同比增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