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零时起,沈阳市115家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少百姓担心,医疗服务价格上涨了,是不是我看病就得多花钱了?8月23日,沈阳市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医药价格改革进行了解读。

  115家医院参与改革沈河区最多

  8月23日,沈阳市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范围:参与改革的公立医疗机构共115家。其中,省管医疗机构12家、部队武警医院5家、市属医疗机构20家、市管企业医院12家、区管医疗机构66家(和平6家、沈河11家、铁西8家、皇姑10家、大东7家、浑南4家、于洪3家、沈北5家、苏家屯6家、辽中3家、新民3家)。

  医疗服务费上涨看病会多花钱吗?

  简单来说,医药价格改革是要破除“以药养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医院由“卖药品”向“卖服务”转变。那么,医护人员靠“卖服务”提高收入,是否会导致患者的就医费用升高呢?8月23日,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崔崇山用12个字总结了医药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也就是说,在有升有降之中调整收费结构,不增加百姓的总体负担。

  破除以药养医慢病患者受益大

  沈阳市卫计委副主任裴庆双对此做了一个形象的对比:“比如以往普通门诊挂号是3元,改革后挂号费并入普通门诊费中,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是8元,三甲医院诊查费还可以在此价格基础上上浮20%,也就是9.6元。从患者直观感觉上来看,相当于是‘挂号’比原来多花了5元钱。那么,总体就医费用真的增加了吗?其实没有,因为药品价格,CT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验血、验尿等检验费用,都有下降。”裴庆双表示,以药品价格为例,以往医院药品价格有15%的加成,26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开100元的药,就相当于省了15元钱;开30余元的药,大约就省出了“挂号”上涨的5元钱。因此,百姓总体就医费用并不会增多。从这个角度来看,平时经常需要开药的慢病患者在医药价格改革中是受益最大的群体。

  上涨的“服务费”是否纳入医保?

  沈阳市人社局副局长杨顺昌表示,对于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都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及居民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及住院时,仍按原有流程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保证公立医院良性循环、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