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吉娜公司”)起诉原董事长助理、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某及第三人辽宁启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瑞大药房”),索赔1000万元。当日,双方仅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院择日将继续审理。

  原告:高管任职期间偷着在外成立药房

  奥吉娜公司诉称,王某是该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4%,曾任集团董事长助理、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曾担任集团党总支部书记,长期主持药业公司全面经营工作,既是公司股东又是公司顶层高级管理者。

  2015年9月23日,王某利用其公司顶层管理者的权力,未经公司和股东大会同意,暗自拉走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其他重要高级管理人员,成立启瑞大药房,担任董事长,从事与公司同类药品的经营业务。

  2016年7月18日,王某等私自经营启瑞大药房事件败露。8月8日,王某未经公司批准,带领其他两名高级管理者擅自离开公司,致使奥吉娜公司领导管理工作陷入瘫痪。尽管公司采取了必要的紧急补救措施,但仍然给公司2016年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启瑞大药房明知王某和其他人是奥吉娜公司的高管人员且在劳动合同期内,仍招用为第三人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侵犯了奥吉娜公司的合法权益,对王某给奥吉娜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