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汽车经营门槛降低,4S店售车模式被打破,市场上可能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市民或能“逛超市”买车。6月26日记者了解到,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随即废止,随之而来的是,汽车销售市场的重新洗牌,这将带给购车市民更多的实惠。

  新《办法》在品牌授权、配件采购、企业与经销商的进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最明显的是,在文件命名上去掉了原有“品牌”二字,打破了汽车行业单一的“品牌授权”。相比现行《办法》,新《办法》也明确规定,不再要求汽车经销商必须获得厂家品牌授权销售,厂家不得限制经销商经营其厂家商品,经销商不必同时具备销售和售后服务功能。这意味着过去品牌授权制度下的4S店模式终于被打破。

  新《办法》提出,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汽车经营门槛降低,未经品牌授权亦可进行销售,今后的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两种形式。

  对于授权经营形式,授权期限在新《办法》中被拉长,这将有利于经销商可持续发展。新《办法》第19条规定,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授权期限从一般不得低于3年,首次授权不得低于五年,一改12年前的“一年一次”授权的规定。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这种情况下,汽车超市、卖场、电商等模式都将进入社会化销售体系,以此来打破以往单一的品牌授权体系。

  新《办法》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办法》实施后,汽车销售也将从单一种渠道变成多种渠道,这无疑加大了汽车销售市场的竞争程度。对汽车4S店来说,在失去“品牌授权”保护后,如果不转型升级产品和服务,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