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辽宁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追逃追赃工作事关党心民心和国家形象,2016年以来,省追逃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全省已成功追回出逃人员22人,6名“百名红通人员”已经归案4人。2017年是追逃追赃工作深入推进、扩大战果、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省追逃办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追逃追赃各项工作。要紧盯重点个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追逃和追赃并重,强化追赃工作,以追赃促追逃。坚持追逃和防逃两手抓,有针对性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篱笆,切实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抽查核实。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强化协调,扎实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整治地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提出明确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狠抓任务落实,着力构建山清水秀的基层政治生态,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关键在县乡,市、县两级党委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线索排查,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危害基层政权的行为严肃查处,对落实不力的坚决问责。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对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形成震慑。(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