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纪委通报13起违规典型

  1。兴城市刘台子乡潘山村文书陈香东违规转让土地问题。陈香东私自将村荒地转让给村民经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绥中县范家乡湾土墙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汉昌、原村主任张顺秋侵占非国有公益林补偿款等问题。刘汉昌和张顺秋擅自将非国有公益林补偿款交由他人,收入和支出均未入帐。刘汉昌、张顺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绥中县网户乡李哈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峰挪用公款问题。高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李哈村公款49.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票。高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绥中县明水乡明水村党支部书记李晓秋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在李晓秋任职期间,明水村委会存在未及时将集体资金入账以及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李晓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绥中县葛家乡小盘岭村村主任王德香违规列支办公经费、招待费问题。葛家乡小盘岭村土地发包收入22.05万元未按规定入帐,直接用于支付办公经费、招待费等,王德香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绥中县高台镇前朱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孔祥顶骗取国家“普九”清欠专项资金问题。孔祥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普九”清欠专项资金,构成贪污犯罪。孔祥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7。绥中县李家堡乡娄家村党支部书记娄长江工作失职问题。娄长江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擅自将秋皮沟东山林地承包给他人。娄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