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55个部门(单位)共精简处室85个、减少干部职数192名、收回人员编制104个,优化职责750多项。

  日前,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安监局六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关规定公示了各有关机构职责调整的内容,包括取消、下放、转移、整合、增加、加强的职责条目,以及内设机构的调整内容。

  收回104个编制 优化职责750多项

  今年,我省将持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振兴发展。按相关规定,不涉密的、可公示的省直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包括权责清单,将会陆续公布。

  据悉,去年8月我省启动新一轮优化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工作,55个部门(单位)共精简处室85个、减少干部职数192名、收回人员编制104个,优化职责750多项。

  为优化省政府组织架构,我省组建了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撤销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将其承担的相关职责分别划入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等部门;在省发改委加挂省能源局牌子;将省经信委更名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省旅游局调整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了省软环境建设、政务服务和涉企服务机构,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负责”

  机构改革中,我省将各部门近年取消的430项职责、下放的171项职责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把不该管的事切实减掉放掉;将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去产能、去库存等“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写入相关部门职责,加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服务行业发展、政务宣传等职责120项。

  我省将按照“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负责”和“确需多个部门负责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的原则,整合交叉分散的职责,共明确职责分工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40项,实现越位的归位、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同时,着力整合优化各部门的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内设机构分工,重点加强专业处室,压减非专业处室比重,涉及调整机构和职责的处室400余个,占内设机构总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