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有关“辽宁周胜喜向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政府讨债19年无果”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2016年8月,长甸镇副镇长孙志国等人到北京与周胜喜协商赔偿事宜,但至今未公布协商结果。近日,人民网记者多次致电长甸镇政府咨询此事。孙志国答复记者称,镇政府和周胜喜经过协商,于2016年12月初通过摇号的方式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欠款数目进行计算,目前仍未得出结果。

 

 

 
 

 

 

  回顾:案款执行多年无果 镇政府进“黑名单”

  1997年,辽宁长甸镇的周胜喜和镇政府签下一纸合同“盘下”了镇政府的厂房进行经营。随后他发现该厂房承担着镇政府的巨额债务。周胜喜随后将镇政府告到了法院。

  2001年11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长甸镇政府应向周胜喜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93万余元及利息。

  随后长甸镇政府上诉至辽宁省高院,辽宁省高院发回重审,丹东市中院再审改判长甸镇政府胜诉,周胜喜上诉至辽宁省高院。

  2003年12月,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长甸镇政府赔偿周胜喜247万多元,并从1997年11月30日起承担相关利息及逾期付款的责任。自此,周胜喜开始向长甸镇政府“讨债”。

  因为长甸镇镇政府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周胜喜拿着胜诉判决,从2005年到2016年3月仅拿回106万元赔偿款,由法院强制执行仍执行不到财产。

  2016年6月,长甸镇政府被丹东中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8月3日,长甸镇副镇长孙志国等人到北京与周胜喜方协商赔偿事宜。双方主要谈及三方面问题:一是欠款本金具体有多少;二是欠款利息如何计算;三是何时还款。孙志国表示,回去后会将协商内容转告相关领导,积极化解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