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阳市财政局县区财源建设办公室财源科科长吴家林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辽阳市财政局县区财源建设办公室财源科科长吴家林在某酒店为其子办理升学宴8桌,收受礼金47000元。吴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收缴。

  2。辽阳县农业技术推广黄泥洼区域站原站长李洪君、副站长徐洪艳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5年12月,辽阳县农业技术推广黄泥洼区域站原站长李洪君安排副站长徐洪艳以虚开发票方式公款购买5000元购物卡,其中,送给上任站长王有余2000元、区域站支部书记陈立杰500元,李洪君自己留用1000元,单位食堂留用1500元。李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洪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有余、陈立杰被诫勉谈话,购物卡予以收缴。

  3。灯塔市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金振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灯塔市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金振宏驾驶单位公车载其妻子和岳父到辽阳县刘二堡镇罗套村看望病人。金振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文圣区东京陵街道东光村党支部书记黄炳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文圣区东京陵街道东光村党支部书记黄炳永组织党员到丹东大梨树村学习考察后,借机到丹东市鸭绿江断桥游览并到东港市就餐及住宿。黄炳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餐费及住宿费3550元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