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消防车在执行抢救任务时,往往是和死神赛跑,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应当让行。但是在现实中,这些救援车辆常常因为一些社会车辆不让行,出现无路可走的情况,从而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从11月5日开始,市公安局、市120急救中心将在部分120救护车上安装移动取证设备,对故意不避让的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救护车上安装电子警察

  当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市急救中心一辆正在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上看到,车上新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该摄像头与车内的一部电脑主机和一个显示屏相连。在方型广场附近,工作人员利用这个设备对前方车辆的不避让行为进行抓拍。

  救护车司机指着车前面不让行的三辆车表示,不给急救车让道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车上的一名交警介绍,这几辆车的违法行为已经被拍下来了,并很快上传处罚系统。

  交警和平二大队民警武云飞介绍,这次安装的移动取证设备,可以对救护车行驶过程中其他车辆不予避让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然后录入到交管部门的后台系统。摄像头主要是作为处罚依据。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的行为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规定:“救护车、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27条第8项规定,对于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市急救中心医生高兴说,一些凶险性疾病的最佳抢救时间往往只有几分钟,一旦错过,会导致不可挽回的严重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急救的过程中多争取一分钟,就多一分抢救成功率,“特别是室颤这样的患者,3到5分钟之内如果得到抢救,抢救的几率能达到70%-80%,但耽误一分钟,存活率就减少10%,如果过了8分钟或者16分钟,抢救几率几乎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