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今天共同对外发布《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披露: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仍不理想。主要表现为:地市级政府公开情况不佳。其中,陕西省铜川市、榆林市、吉林省吉林市、白山市、辽宁省阜新市、海南省儋州市、安徽省池州市、江西鹰潭市、宁夏银川市以及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和林芝市等12个地级市,在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各项指标考核中全部为零分,在93家地市级政府成绩排比中垫底。

  此外,协议供货模式的信息公开情况也不理想。在三家中央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透明度调查中,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的协议供货透明度指标考核中得零分,排名垫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