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沈阳市四环内“黄标车”将被限制行驶。8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控制,改善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沈阳市人民政府8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黄标车”的管理。《通告》共六项内容。

  一、本通告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自2016年9月1日起,在本市四环路以内(不含四环路)每日7时至19时,禁止“黄标车”在环保绿标区域内行驶。

  三、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由环保部门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四、凡达到强制报废期未办理报废注销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登记,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已报废注销的“黄标车”不得上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五、凡在国家强制报废日期前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其所有人主动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的,应当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发布)。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4小时热点新闻:

  辽宁14地市政府领导班子名单 田树槐任本溪市代市长 于海任副市长(简历)

  沈阳东西25公里主轴线快速路建成可期 沈阳今天阵雨中雨轮番来袭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男子在沈阳地铁上疑似“打飞机”

  中央机关公开选拔521名公务员 14个证明派出所不再开具 女主播深夜直播裸身

  沈阳男子等妻子剖腹产 却稀里糊涂被做痔疮手术 女子酒后与民警开房坠楼

  2016年沈阳各学区划分方案今天公布 沈阳5封高考录取通知书急寻“主人”

  男子仅付10元摸卖淫女胸部 铁岭女子激怒情夫被杀害后埋尸荒山

  大连饭馆冲突5人被对方2人“灭团” 男子喝冰啤后洗热水澡肚子爆炸